关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2020-12-08 各位老师:学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宁师大〔2020〕34号),请大家周知。本指导意见及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具体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南京师范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基本工作定额参考意见(试行)》(宁师人〔2000〕229号)同时废止。学院将根据学校的指导意见,在学期末召开教代会等会议讨论制定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具体办法,谢谢!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 附件【关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pdf】已下载次